缓(或减、免)交诉讼费
2020-05-20 11:53:06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缓(或减、免)交诉讼费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月××日生,×族,(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准许申请人×××缓(或减、免)交诉讼费×××××元。
申请理由
此致
沧源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