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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2020-06-19 19:04:43

 

附件1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沧源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沧源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法官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请和再审案件,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判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判由沧源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院、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6做好本院的检查工作;
7规划、管理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
8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9承办其他应由沧源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一个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共有五个职能部门,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下设芒卡法庭、勐省法庭2个派出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经济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86件,其中,旧存66件,新收1020件,新收案件同比增长5.59%。审执结1003件,结案率为92.36%。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临沧迎来“第一次跨越”,启动“十四五”规划之年。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实现临沧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6(其中:入额法官15人,司法辅助人员18人,司法警察6人,行政人员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其中:一般机要通信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4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0.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9.99万元。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1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3.29万元。
2020年部门财务收入比2019年增加25.15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12月新招录4人,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40.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0.09万元,上年结转9.9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0.09万元(本级财力1,102.0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28.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14.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1.64万元,上年结转13.2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1.64万元(本级财力1,071.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6.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4.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增加25.15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12月新招录4人,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0.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0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24万元主要由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03.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9万元主要由于诉讼费收费成本补助及执法办案补助项目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711.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院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6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案件审判相关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执行0.00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案件执行;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事业运行0.00万元,沧源自治县法院无该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143.54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我院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经费不足,以及开展其他业务活动所需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77万元,主要用于全院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00万元,未安排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5.22万元,主要用于全院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0.00万元,主要用于全院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33万元,主要用于全法院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医疗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48万元,主要用于全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基本工资17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58万元)。
津贴补贴31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43万元,项目支出5.11万元)。
奖金9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0万元)。
绩效工资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7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2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万元)。
住房公积金6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8万元)。
办公费2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
印刷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咨询费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
手续费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
水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
电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
邮电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14.0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
维修(护)费3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28.00万元)。
租赁费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会议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培训费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3.60万元)。
公务接待费1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万元)。
专用材料费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00万元)。
被装购置费2.2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23万元)。
劳务费11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万元,项目支出106.60万元)。
委托业务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工会经费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万元)。
福利费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5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26.2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6.20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34.8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4.8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00万元)。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采购预算总额63.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29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1.4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37万元,较上年减少0.33万元,下降3.0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3次,共计接待1384人次。
减少的原因按照中央规定比例缩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92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0.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2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0.4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减少的原因按照中央规定比例缩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办案业务经费   
办案业务经费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相关费用支出,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1.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刑事审判全年审结案件数150件;2.依法保障公民、法人的民事合法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民事审判全年审结案件数610件;3.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行政审判全年审结案件数15件;4.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工作全年执结案件数310件;5.强化审判质量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全年开展2次案件质量评查检查活动;6.维护司法公正,严格审限制度,全年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100%在审限内结案;7.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做到100%公开审判;8.注重人权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100%获得辩护权;9.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各审判业务部门全年要选择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涉及民生的案件共30件开示范庭,既回应社会关切,又促进审判质量提高;10.做好申诉信访接待工作,注重判后答疑,对诉讼当事人的来访做到100%接待;11.为体现司法民主,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和执行案件达到300件;12.加强法官干警队伍廉政教育、素质培训,不断提升法官干警把握社情民意,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全年组织全院法官干警进行素质教育培训、廉政教育培训200人次。
(二)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  
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预算67.20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相关费用支出,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高法(2018)117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通过分类管理,建立科学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法院干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推进审判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按照1:0.8配比法官与书记员,我院员额法官为16人,按1:0.8的比例,我院书记员的配备也应为14人,预计支出672000元。
(三)人民警察加班补助经费
     预算5.11万元,主要用于法警加班补助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为: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政治部关于印发《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7】10号文),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由国家统一规定标准调整为实行总量管理。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应该给予补助。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月人均710元和本级各相关单位的国家政法专项编制内人民警察实有人数,核定年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的总量。并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云南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高法【2012】34号),明确云南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关于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的执行范围,加班补贴金额的管理等内容。  
(四)四服装经费
预算2.2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制服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为:审判制服、警察制服的配备要按照全国统一颜色、统一款式、统一标志的要求,保障审判机关的规范形象;严格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着装范围的规定,加强服装及标志的生产、供应,保证服装及标志质量,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担负起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艰巨使命,努力提升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保证人民法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规定夏服两年换一次,其他四年换一次。服装管理细致,杜绝浪费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6、“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8、“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11.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46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12月新招录4人,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