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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927民初645号开庭公告

2020-09-29 08:30:37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0)云0927民初645
海南中航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海南中航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我院受理的原告兰贞焱、徐怀滨诉被告海南中航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海南中航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沧源煜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下列事项:1、解除原告与被告中航鑫云南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2、责令被告中航鑫公司支付款项127.5万元及其利息。3、被告煜恒公司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逾期不递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本案审理,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并定于2020年12月2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