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0927民初704号公告送达
2020-09-29 08:33:49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0)云0927民初704号
海南中航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海南中航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我院受理的原告临沧市开源商砼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中航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海南中航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第三人沧源煜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下列事项: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原告的混泥土款797905元。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第三人在欠付被告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逾期不递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本案审理,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并定于2020年12月21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