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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报告

2021-08-27 09:27:44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沧源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沧源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法官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请和再审案件,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判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判由沧源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院、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6、做好本院的检查工作;

7、规划、管理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

8、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承办其他应由沧源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自治县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2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86件(其中新收1703件,旧存83件),同比增长64.46%,审执结1721件,同比增长71.59%,结案率为96.36%,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结收案比为101.0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其中:行政单1个,即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43人。其中:政法编制43在职在编实有政法干警43县级事业聘用制人员1人,比2019年人员减少政法编制3人,变动主要原因为:调出3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1.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决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无数据

2.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公开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11)由一级预算单位(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故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78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2.00万元,占总收入的97.2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6.77万元,占总收入的2.75%。与上年同期数1467.09万元增加1321.67万元,上升90.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数1380.14万元增加1331.86万元,上升96.50%,主要原因是项目性支出同比增加其他收入比上年86.95万元减少10.18万元,下11.71%,主要是2019年有扫黑除恶经费和司法救助资金2020年无该类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85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03万元,占总支出的40.40%;项目支出1,699.30万元,占总支出的59.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合计较上年同期数1525.19万元增加1326.14万元,上升86.95%。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债务化解资金支出、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同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2.03万元。上年同期数1137.36万元增加14.67万元,增长1.29%,主要是新招录4名政法干警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2.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9.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4%,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0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9.30万元。比上年同期387.83万元增加1311.47万元,上升338.16%,主要是债务化解支出同比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案件审判支出109.1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其他法院支出1590.12万元,主要用于债务化解、聘用制书记员劳务费、法院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7.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1%与上年1372.93万元增加1404.52万元,上升102.30% ,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支出、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和债务化解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58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2%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84.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和单位基本运转支出;案件审判支出106.77万元,主要用于转移支付办案经费和装备业务经费;其他法院支出支出1589.91万元。主要用于债务化解、聘用制书记员、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支出2.58万元,主要用于向社保部门缴交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3.68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3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6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2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4万元,完成预算的54.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2万元,完成预算的75.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预算的21.4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2.72万元,较预算数16.92万元节约4.2万元,主要是我院加强和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同比减少;二是我院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控接待费支出,全年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2.22万元,较预算数10.37万元节约8.15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54万元,下降-3.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9、2020年决算均未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4万元,增长1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8万元,下降-44.5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公务接待支出同比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2万元,占85.14%;公务接待费支出2.22万元,占14.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各单位之间、上下级法院业务系统之间开展交流学习、检查指导,考察调研等工作,以及办案过程中勘察现场、汇报案件、异地开庭等公务活动。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0年无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55万元。较上年119.12万元增加10.43万元,上升8.76%,主要是印刷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水电费、公务用车因行为会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51,134,184.50元,其中,流动资产7,264,396.81元,固定资产50,421,885.81元,无形资产1,222,709.4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2,478.4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20,277.58无形资产增加14,5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43,224.00资产处置143,224.00,车辆处置0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890.90 

726.44 

5042.19 

4151.75 

139.88 

0 

750.55 

0 

0 

122.27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公开10)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11)由一级预算单位(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公开。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公开12-1、12-2、12-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收入和支出超出上年的50%,主要增加原因为财政拨付给我院审判综合楼建设化解债务资金增加;机关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全年无车辆变动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势,使用财政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

u/cms/www/202108/27094633o97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