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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诉讼通知书

2020-05-19 11:00:11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参加诉讼通知书
XXX)云0927XXXXXX
XXX
原告XXX诉被告XXX、第三人XXX XXX纠纷一案,本院于XXXXXXXXX日立案。本案案号为(XXX)云0927XXXXXX。原告把你列为第三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通知你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现将有关应诉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涉外案件为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三、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或者通行证、护照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四、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本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如果你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申请对裁判文书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申请不予公布的,至迟应在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具体理由。经本院审查认为理由正当的,可以在公布裁判文书时隐去相关内容或不予公布。
六、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流程信息将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向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以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保密或者限制获取的内容除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应当配合本院采集、核对身份证信息,并预留有效的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律师执业证号、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登陆审判流程信息表查询账户时的身份验证依据;手机号码将用于接受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以短信形式发送的登录验证码。自完成身份信息采集、核对后,本院开始向你公开审判流程信息表;如果你中途退出诉讼,经本院依法确认后,不再向你和你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审判流程信息。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将通过12368短信、官方微信服务号“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关注后须登陆),向你推送重要审判环节的流程信息。
七、本案审判组织成员为审判员XXX,书记员XXX。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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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电话:0883-712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