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通知书
2020-05-19 11:54:29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通知书
(XXX)云0927财保XXX号
XXX:
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XXX年XXX月XXX日立案。本案案号为(XXX)云0927财保XXX号。现将受理案件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向本院交纳申请费XXX元。本院诉讼费开户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沧源县支行;账号:XXX。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本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如果你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申请对裁判文书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申请不予公布的,至迟应在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并说明具体理由。经本院审查认为理由正当的,可以在公布裁判文书时隐去相关内容或不予公布。
特此通知。
XXX年XXX月XXX日
地址: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电话:0883-7121320